诗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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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典籍


清以前

《关雎》,后妃之德也,风之始也,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。故用之乡人焉,用之邦国焉。风,风也,教也。风以动之,教以化之。

诗者,志之所之也。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,情动于中而形于言,言之不足,故嗟叹之;嗟叹之不足,故永歌之;永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也。

情发于声,声成文谓之音。治世之音安以乐,其政和;乱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;亡国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。故正得失,动天地,感鬼神,莫近于诗。先王以是经夫妇,成孝敬,厚人伦,美教化,移风俗。

故诗有六义焉:一曰风,二曰赋,三曰比,四曰兴,五曰雅,六曰颂。上以风化下,下以风刺上,主文而谲谏,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戒,故曰风。至于王道衰,礼义废,政教失,国异政,家殊俗,而变风变雅作矣。国史明乎得失之迹,伤人伦之废,哀刑政之苛,吟咏情性,以风其上,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。故变风发乎情,止乎礼义。发乎情,民之性也;止乎礼义,先王之泽也。是以一国之事,系一人之本,谓之风;言天下之事,形四方之风,谓之雅。雅者,正也,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。政有小大,故有小雅焉,有大雅焉。颂者,美盛德之形容,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。是谓四始,诗之至也。

然则《关雎》《麟趾》之化,王者之风,故系之周公。南,言化自北而南也。《鹊巢》《驺虞》之德,诸侯之风也,先王之所以教,故系之召公。《周南》《召南》,正始之道,王化之基。是以《关雎》乐得淑女,以配君子,忧在进贤,不淫其色;哀窈窕,思贤才,而无伤善之心焉。是《关雎》之义也。

诗之兴也,谅不于上皇之世。大庭、轩辕逮于高辛,其时有亡载籍,亦蔑云焉。《虞书》曰:“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。” 然则《诗》之道放于此乎!有夏承之,篇章泯弃,靡有孑遗。迩及商王,不风不雅。何者?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,则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,各于其党,则为法者彰显,为戒者著明。周自后稷播种百谷,黎民阻饥,兹时乃粒,自传于此名也。陶唐之末,中叶公刘亦世修其业,以明民共财。至于大王、王季,克堪顾天。文、武之德,光熙前绪,以集大命于厥身,遂为天下父母,使民有政有居。其时《诗》,风有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雅有《鹿鸣》、《文王》之属。及成王,周公致大平,制礼作乐,而有颂声兴焉,盛之至也。本之由此风、雅而来,故皆录之,谓之《诗》之正经。后王稍更陵迟,懿王始受谮亨齐哀公。夷身失礼之后,邶不尊贤。自是而下,厉也幽也,政教尤衰,周室大坏,《十月之交》、《民劳》、《板》、《荡》勃尔俱作。众国纷然,刺怨相寻。五霸之末,上无天子,下无方伯,善者谁赏?恶者谁罚?纪纲绝矣。故孔子录懿王、夷王时诗,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,谓之变风、变雅。以为勤民恤功,昭事上帝,则受颂声,弘福如彼;若违而弗用,则被劫杀,大祸如此。吉凶之所由,忧娱之萌渐,昭昭在斯,足作后王之鉴,于是止矣。

夷、厉以上,岁数不明。太史《年表》自 “共和” 始。历宣、幽、平王而得《春秋》次第,以立斯谱。欲知源流清浊之处,则循其上下而省之;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,则傍行而观之,此《诗》之大纲也。举一纲而万目张,解一卷而众篇明,于力则鲜,于思则寡,其诸君子亦有乐于是与?

夫《诗》者,论功颂德之歌,止僻防邪之训,虽无为而自发,乃有益于生灵。六情静于中,百物荡于外,情缘物动,物感情迁。若政遇醇和,则欢娱被于朝野,时当惨黩,亦怨刺形于咏歌。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,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。发诸情性,谐于律吕,故曰 “感天地,动鬼神,莫近于《诗》” 。此乃《诗》之为用,其利大矣。

若夫哀乐之起,冥于自然,喜怒之端,非由人事。故燕雀表啁噍之感,鸾凤有歌舞之容。然则《诗》理之先,同夫开辟,《诗》迹所用,随运而移。上皇道质,故讽谕之情寡。中古政繁,亦讴歌之理切。唐、虞乃见其初。牺、轩莫测其始。于后时经五代。篇有三千。成、康没而颂声寝,陈灵兴而变风息。先君宣父,厘正遗文,缉其精华,褫其烦重,上从周始,下暨鲁僖,四百年间,六诗备矣。卜商阐其业,雅颂与金石同和;秦正燎其书,简牍与烟尘共尽。汉氏之初,《诗》分为四:申公腾芳于鄢郢,毛氏光价于河间,贯长卿传之于前,郑康成笺之于后。晋、宋、二萧之世,其道大行;齐、魏两河之间,兹风不坠。

其近代为义䟽者,有全缓、何胤、舒瑗、刘轨思、刘丑、刘焯、刘炫等。然焯、炫并聪颖特达,文而又儒,擢秀干于一时,骋绝辔于千里,固诸儒之所揖让,日下之所无双,其于作䟽内特为殊绝。今奉敕删定,故据以为本,然焯、炫等负恃才气,轻鄙先达,同其所异,异其所同,或应略而反详,或宜详而更略,准其绳墨,差忒未免,勘其会同,时有颠踬。今则削其所烦,增其所简,唯意存于曲直,非有心于爱憎。谨与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臣王德韶、征事郎守四门博士臣齐威等对共讨论辨详得失。至十六年,又奉敕与前修疏人及给事郎守太学助教云骑尉臣赵乾叶、登仕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贾普曜等,对敕使赵弘智覆更详正,凡为四十卷,庶以对扬圣范,垂训幼蒙,故序其所见,载之于卷首云尔。

唐 • 孔颖达

或有问于余曰: “诗何谓而作也?” 余应之曰:“‘人生而静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动,性之欲也。’ 夫既有欲矣,则不能无思;既有思矣,则不能无言;既有言矣,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,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,而不能已焉。此诗之所以作也。”

曰: “然则其所以教者,何也?” 曰: “诗者,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馀也。心之所感有邪正,故言之所形有是非。惟圣人在上,则其所感者无不正,而其言皆足以为教。其或感之之杂,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,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,而因有以劝惩之,是亦所以为教也。昔周盛时,上自郊庙朝廷,而下达于乡党闾巷,其言粹然无不出于正者。圣人固已协之声律,而用之乡人,用之邦国,以化天下。至于列国之诗,则天子巡狩,亦必陈而观之,以行黜陟之典。降自昭、穆而后,寖以陵夷,至于东迁,而遂废不讲矣。孔子生于其时,既不得位,无以行帝王劝惩黜陟之政,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,去其重复,正其纷乱;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,恶之不足以为戒者,则亦刊而去之;以从简约,示久远,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,善者师之,而恶者改焉。是以其政虽不足行于一时,而其教实被于万世,是则计之所以为者然也。”

曰: “然则国风、雅、颂之体,其不同若是,何也?” 曰: “吾闻之,凡诗之所闻风者,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。所谓男女相与咏歌,各言其情者也。虽《周南》《召南》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,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,故其发于言者,乐而不过于淫,哀而不及于伤,是以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。自《邶》而下,则其国之治乱不同,人之贤否亦异,其所感而发者,有邪正是非之不齐,而所谓先王之风者,于此焉变矣。若夫雅颂之篇,则皆成周之世,朝廷郊庙乐歌之词:其语和而庄,其义宽而密;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,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。至于雅之变者,亦皆一时贤人君子,闵时病俗之所为,而圣人取之。其忠厚恻怛之心,陈善闭邪之意,犹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。此《诗》之为经,所以人事浃于下,天道备于上,而无一理之不具也。”

曰: “然则其学之也,当奈何?” 曰: “本之二《南》以求其端,参之列国以尽其变,正之于雅以大其规,和之于颂以要其止,此学诗之大旨也。于是乎章句以纲之,训诂以纪之,讽咏以昌之,涵濡以体之。察之情性隐约之间,审之言行枢机之始,则修身及家、平均天下之道,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。”

问者唯唯而退。余时方集《诗传》,固悉次是语以冠其篇云。

淳熙四年丁酉冬十月戊子新安朱熹书。

清以降

诸经中诗之为教独大,而释诗者较诸经为独难。

曷言乎诗之为教独大也易、诗、书皆夫子前所有。夫子一言易日:「五十学易,可无大过。」一引书日:「孝乎惟孝,友于兄弟。」如是而已。于诗异是。诏子日:「学诗乎」又日:「女为周南、召南矣乎」诏门人日:「小子何莫学夫诗!」其平日自论,一则日「诗三百」,再则日「通诗三百」,又日「兴于诗」,又论关睢之义,又论乐而言关睢,言雅、领,其与门人问答及见于孟子之引其说诗者,且数十而未己焉,谓非夫子于易、诗、书三者独重于诗不可也,间尝窃窥之,易与书之外不复有易与书,即夫子春秋之外亦不复有春秋;后世之史固与书异体,扬雄太玄、王通元经,直安作耳。是彼三经者,一传不再。惟诗也旁流而为强,为赋;直接之者汉、魏、六朝,为四言、五言、七言,唐为律,以致复旁流为么么之词、曲,虽同支异派,无非本诸大海,其中于人心,流为风俗,与天地而无穷,未有若斯之甚者也。夫子之独重于诗,岂无故哉!

曷言乎释诗为独难也欲通诗教,无论群义宜详,而正旨篇题尤为切要。如世传所调诗序者,不得乎此,则与瞥者之低低何异。意夫子当时日以诗教门人,弟子定晓然明白,第不知载在简编而失之,抑本无简编而口授也其见于经传,如所谓诗序者,略举言之:鸱鹗之为周公贻王,见于 书:载驰之为许穆夫人,硕人之为美庄姜,清人之为恶高克,黄乌之为殉秦租,见于左传;时迈、思文之为周公作,见于国语;若此者真诗之序也。惜其它不尽然,意此必孟子时己亡。说者咸谓盂子之释北山必有所本;子调非也,此亦寻绎诗意而得之。不然,胡为有「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」之训乎自东汉卫宏始出诗序,首惟一语,本之师传,大抵以简略示古,以浑沦见该,虽不无一二宛合,而固滞、胶结、宽泛、填淡,诸弊丛集。其下宏所自撰,尤极踳驳,皆不待识者而知其非古矣。自宋晁说之、程泰之、郑渔仲皆起而排之。而朱仲晦亦承焉,作为辨说,力诋序之安,由是自为集传,得以肆然行其说;而时复阳违序而阴从之,而且违其所是,从其所非焉。武断自用,尤足惑世。因叹前之遵序者,集传出而尽反之,以遵集传;后之驳集传者,又尽反之而仍遵序;更端相循,靡有止极。穷经之士将安适从哉子尝论之,诗解行世者有序,有传,有笺,有疏,有集传,特为致多,初学茫然,周知专一。子以为传、笺可略,今日折中是非者,惟在序与集传而已、毛传古矣,惟事训沽,与尔雅略同,无关经旨,虽有得失,可备观而弗论。郑笔卤莽灭裂,世多不从,又无论已。惟序则昧者尊之,以为子夏作也,集传则今世家之,泰为绳尺也。子谓汉人之失在于固,宋人之失在于安;周之失仅以类夫高叟,安之失且为威丘蒙以北山四言为天子臣父之证矣。问观周领潜之序日:「季冬荐鱼,春献鲔」,本于不韦月令,明为汉人所作,奈何玷我西河!世人固可晓然分别观之,无事凛遵矣。集传纰缪不少,其大者尤在误读夫子「郑声淫」一语,安以郑诗为淫,且及于卫,且及于他国。是使三百篇为训淫之书,吾夫子为导淫之人,此举世之所切齿而叹恨者。子谓若止日为淫诗,亦已耳,其流之弊,必将并诗而皮之。王柏之言日:「今世三百五篇岂尽定于夫子之手!所删之诗,容或存于间巷游荡之口,汉儒取以补亡耳。」于是以为失次,多所移易;复點召南野有死及郑、卫风集传所目为淫奔者,其说俨载于宋史儒林传。明程敏政、王守仁、茅坤从而和之。嗟乎,以遵集传之故而至于废经,集传本以释经而使人至于废经,其始念亦不及此,为祸之烈何致若是!安知后之人不又有起而踵其事者乎此子所以切切然抱杞、宋忧也。夫季札观乐,与今诗次序同,而左传列国大夫所赋诗,多集传目为淫奔者,乃以为失次,及汉搀入,同于目不识丁,他何言哉!

我尝缅思,如经传所言可为诗序者,而不能悉得,渺无畔岸,蠡之测海,其与几何!又见明人说诗之失在于凿,于是欲出臆论则仍邻凿空,欲喜新谭则终涉附会,敛手缩笔,未敢昌言,惟是酒泳篇章,寻绎文义,辨别前说,以从其是而點其非,庶使诗意不致大歧,埋没于若固、若安、若凿之中;其不可详者,宁为未定之辞,务守朗疑之训,俾原诗之真面目悉存,犹愈于漫加粉蠢,遗误后世而已。若夫经之正旨篇题固未能有以逆知也。论成,因详述其所以释诗为独难之故,且以志吾媿。

康熙四十四年乙西冬十月,新安首原姚际恒识。

汉毛亨传,郑玄笺,唐孔颖达疏。案《汉书 • 艺文志》: “《毛诗》二十九卷,《毛诗故训传》三十卷。” 然但称毛公,不著其名。《后汉书 • 儒林传》始云 “赵人毛长传《诗》,是为《毛诗》” 。其 “长” 字不从 “草” 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 “《毛诗》二十卷,汉河间太守毛苌传,郑氏笺” ,于是《诗传》始称毛苌。然郑玄《诗谱》曰: “鲁人大毛公为《训诂传》于其,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,以小毛公为博士。” 陆玑《毛诗草木虫鱼疏》亦云: “孔子删《诗》授卜商,商为之序,以授鲁人曾申,申授魏人李克,克授鲁人孟仲子,仲子授根牟子,根牟子授赵人荀卿,荀卿授鲁国毛亨,毛亨作《训诂传》以授赵国毛苌。时人谓亨为大毛公,苌为小毛公。” 据是二书,则作传者乃毛亨,非毛苌,故孔氏《正义》亦云: “大毛公为其传,由小毛公而题毛也。” 《隋志》所云殊为舛误,而流俗沿袭,莫之能更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乃以《毛诗》二十九卷题 “毛亨撰”,注曰 “佚” ;《毛诗训故传》三十卷题 “毛苌撰” ,注曰 “存”:意主调停,尤为于古无据。今参稽众说,定作传者为毛亨,以郑氏后汉人,陆氏三国吴人,并传授《毛诗》,渊源有自,所言必不诬也。

郑氏发明毛义,自命曰 “笺”。《博物志》曰: “毛公尝为北海郡守,康成是此郡人,故以为敬。” 推张华所言,盖以为公府用记、郡将用笺之意。然康成生于汉末,乃修敬于四百年前之太守,殊无所取。案《说文》曰: “笺,表识书也。” 郑氏《六艺论》云: “注《诗》宗毛为主。毛义若隐略,则更表明。如有不同,即下已意,使可识别。” (案此《论》今佚,此据正义所引。) 然则康成特因毛传而表识其傍,如今人之签记,积而成帙,故谓之”笺” ,无容别曲说也。

自郑笺既行,齐鲁韩三家遂废。(案此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之说。) 然笺与传义亦时有异同。魏王肃作《毛诗注》、《毛诗义驳》、《毛诗奏事》、《毛诗问难》诸书,以申毛难郑。欧阳修引其释《卫风 • 击鼓》五章,谓 “郑不如王” 。(见《诗本义》。) 王基又作《毛诗驳》,以申郑难王。王应麟引其驳《芣苢》一条,谓 ” 王不及郑 ” 。(见《困学纪闻》,亦载《经典释文》。) 晋孙毓作《毛诗异同评》,复申王说。陈统作《难孙氏毛诗评》,又明郑义。(并见《经典释文》。) 袒分左右,垂数百年。至唐贞观十六年,命孔颖达等因郑笺为正义,乃论归一定,无复歧涂。

毛传二十九卷,《隋志》附以郑笺作二十卷,疑为康成所并。颖达等以疏文繁重,又析为四十卷。其书以刘焯《毛诗义疏》、刘炫《毛诗述义》为稿本,故能融贯群言,包罗古义,终唐之世,人无异词。惟王谠《唐语林》记刘禹锡听施士匄讲《毛诗》所说 “维鹈在梁” 、 “陟彼岵兮” 、 “勿翦勿拜” 、 “维北有斗” 四义,称毛未注,然未尝有所诋排也。至宋郑樵,恃其才辨,无故而发难端,南渡诸儒始以掊击毛、郑为能事。元延佑科举条制,《诗》虽兼用古注疏,其时门户已成,讲学者讫不遵用。沿及明代,胡广等窃刘瑾之书作《诗经大全》,著为令典,于是专宗朱《传》,汉学遂亡。然朱子从郑樵之说,不过攻《小序》耳。至于《诗》中训诂,用毛、郑者居多。后儒不考古书,不知《小序》自《小序》,《传》、《笺》自《传》、《笺》,哄然佐斗,遂并毛、郑而弃之。是非惟不知毛、郑为何语,殆并朱子之《传》亦不辨为何语矣。

我国家经学昌明,一洗前明之固陋。乾隆四年,皇上特命校刊《十三经注疏》,颁布学宫。鼓箧之儒皆骎骎乎研求古学。今特录其书与《小序》,同冠诗类之首,以昭六义渊源,其来有自,孔门师授,端绪炳然,终不能以他说掩也。

考异于《毛诗),经有齐、鲁、韩三家之异。《齐》、《鲁诗》久亡,《韩诗》则宋以前尚存。其异字之见于诸书可考者,大约毛多古字,韩多今字,有时必互相证而后可以得毛义也。

毛公之传《诗》也,同一字西各篇训释不同,大抵依文以立解,不依字以求训,非孰于《周官》之假借者,不可以读毛传也。毛不易字,郑实始有易字之例,顾注《礼》则立说以改其字,而《诗》则多不欲显言之。亦或有显言之者,毛以假借立说,则不言易字,而易字在其中;郑又于传外研导,往往传所不易者而易之。非好异也,亦所谓依文立解,不如此。则文有末适也。孟子曰:“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。”孟子所谓文者,今所谓字。言不可泥于字,而必使作者之志昭著品白于后世。毛、郑 之于《诗),其用意同也。

传、笺分,而同一《毛诗),字有各异矣。自汉以后,转写滋异,莫能枚数。至唐初,而陆氏《释文》、颜氏定本、孔氏《正义》先后出焉,其所遵用之本不能画一。自唐后至今,锓版盛行,于经,于传、笺,于疏,或有意妄更,或无意讹脱,于是缪盭莫可究诘。因以元旧校本,授元和生员顾广圻,取各本校之,元复 定是非,于以知经有经之例,传有传之例,笺有笺之例,疏有疏之例。通乎诸例,而折衷于孟子 “不以辞害志”,而后诸家之本可以知其分,亦可以知其一定不可易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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